首页
搜索 搜索

[快讯]*ST金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股份时间过半暨持股比例变动达到1%的提示性

中财网     2023-06-25 15:48:50

CFi.CN讯: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3年 3月 25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因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钟葱与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股票质押业务违约,根据交易协议约定及相关司法裁定,西部证券拟对钟葱持有的在西部证券办理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共计 18,651,578股公司股份进行违约处置。西部证券拟计划处置上述股份期限为自 2023年 3月 27日起不超过 6个月,处置方式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


(资料图)

经公司与西部证券沟通了解及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结算公司”)系统查询确认,截至 2023年 6月 25日,上述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过半,西部证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钟葱先生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9,599,256股,约占减持计划披露时公司总股本的 1.0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股东 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 (元/股)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
钟葱集中竞价交易2023.03.27~2023.06.253.369,599,2561.00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钟葱合计持有股份75,328,1307.8565,728,8746.8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75,328,1307.8565,728,8746.85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钟葱
住所海南省海口市******
权益变动时间2023.03.27~2023.06.25
股票简称*ST金一股票代码002721
变动类型(可多选)增加□ 减少?一致行动人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A股9,599,2561.00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75,328,1307.8565,728,8746.8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75,328,1307.8565,728,8746.85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 否□ 公司于 2023年 3月 25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由于钟葱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属于因股票质押业务违约处置的被动减持,因债权人原因,未提前十五个交易日披露。本次减持在上述减持计划范围内,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 否□ 由于钟葱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属于因股票质押业务违约处置的被动减持,因债权人原因,未提前十五个交易日披露。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不适用)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三、其他相关说明

1.由于钟葱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属于因股票质押业务违约处置的被动减持,因债权人原因,未提前十五个交易日披露。

2.本次被动减持与公司 2023年 3月 25日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中的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被动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的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X 关闭

亚洲医药网版权所有Copyright ©  2022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京ICP备2021034106号-51   联系邮箱:5 516 538 @qq.com